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规范
发布时间:[2018-04-04] 点击数:
本科教学质量关系到高等教育的整体质量,与国家创新体系和创新能力建设紧密相关,对学校未来整体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规范和完善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特制定本规范。
一、教学质量监控目标
根据学院定位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确定教学质量监控目标如下:
1.通过教学质量监控,强化本科教学中心地位,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创业意识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创新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
2.通过教学质量监控,发现偏离于计划目标的误差,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发生的偏差,从而确保教学任务与教学目标的实现。
3.通过教学质量监控,促进教学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形成严谨求实的良好教风和学风。
4.在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充分重视人的作用、人的价值、人的要求和个性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5.教学质量监控要充分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和观念,紧紧围绕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的目标,全面推进教育创新,实现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由学院教学委员会、学院教学督导组、系所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小组组成。
1.学院教学委员会
学院教学委员会由学院党政一把手、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各系所负责人、教学督导组专家、教师代表组成,负责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建立、有关制度的制订、教学质量监控的领导、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布置和检查等工作。教学委员会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讨论教学质量监控问题,协调学院各部门关系,统一调配院内各种资源为教学服务,确保各项监控措施的贯彻落实。
2.学院教学督导组
学院教学督导组由教学经验丰富的专家组成,对全院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和指导,重点对教师课堂教学的全过程进行督导。
3.系所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组
各教学系所根据学校和学院的有关文件,成立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组,制订教学质量监控的有关规定,把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落到实处。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组由系所党政一把手、教师代表组成。系所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组要聘请思想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秀、责任心强的学生担任教学质量监督员(信息员),定期召开监督员(信息员)会议,随时了解教学质量的情况。
三、教学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分析
通过以下制度,收集、整理、分析教学质量的有关信息,实施教学质量监控。
1.教学委员会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教学工作委员会例会,重点收集教学质量的相关信息,研究、解决教学质量问题,并安排日常教学工作。每次会议都应有议题、有方案、有结论,真正把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落到实处。
2.教学检查制度。每学期开学初、期中和期末开展三次教学检查,开学初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教学准备情况,期中教学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教学运行情况,期末教学检查的内容以期末考试情况为主。检查要有记录、有总结,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根据教学工作的需要,不定期地进行教学工作的专项检查(如毕业设计质量检查等)。
3.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及教学质量档案制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及教学质量档案主要由三部分组成:⑴每学期期末,由教务处组织学生,对本学期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⑵每学期开始,由学院统一安排院、系领导听课,填写干部听课表;⑶每学期开始,由督导组统一安排督导(专家)听课,填写专家听课表。评价结果作为申请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先进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课堂教学评价不合格者由学院组织专家听课,分析问题所在,给出改进意见,整改合格再给予排课。
4.教学督导制度。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学院本科教学督导组的指导意见》、《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教育教学督导组工作管理办法》和《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本科教育教学督导组工作细则》,学院成立由教学经验丰富的专家组成教学督导组,对全院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和指导,重点对教师课堂教学的全过程进行督导。教学督导员不定期到课堂听课,了解教师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为教师改进教学提供指导性建议,参与考试巡视和毕业论文、试卷存档、实习报告等资料审查,并为教学质量的提高提供咨询。
5.干部听课制度。根据《北京科技大学干部听课查课制度》,学院及系所领导要深入教学第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课,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和学生的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
6.试卷管理及学生成绩统计分析制度。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本科考试工作的若干规定》和《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本科生考试及材料归档工作细则》,明确试卷制作的要求、程序、以及改卷、试卷分析、试卷存放等具体规范,并严格执行。主讲教师对考试科目的学生成绩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学院每学期末对全院考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向全院教师通报并上报教务处。
7.实习及用人单位信息收集制度。
⑴实习质量信息的收集。每年实习期间,由各专业实习带队教师安排学生实习的检查工作,认真听取实习单位对本专业学生实习情况的意见和对学院教学工作的建议,汇总后交院教学委员会;实习队返校后,各专业召开本科生实习座谈会,认真听取学生们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汇总后交院教学委员会;学院每年召开一次实习带队教师和专业负责人会议,听取他们对学院实习实践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⑵毕业生质量信息的收集。根据《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本科毕业生跟踪调查反馈及持续改进制度》,每年招生、毕业季期间,由系所和学院就业专职教师向各用人单位了解我院毕业生工作发展情况,结合麦可思《北京科技大学应届毕业生培养质量评价报告》,汇总后交院教学委员会分析讨论。学院、系所要利用各种途径开展经常性的毕业生情况调查,及时了解毕业生的工作情况。
四、教学质量信息的反馈
收集到的有关教学质量的信息,经过整理分析后,及时向学院反馈。反馈的范围及形式根据信息涉及的范围确定。应当反馈的信息主要有:
1.督导组采集的信息:采取个别交流、书面评价等方式反馈对教师课堂教学的意见或建议;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发布专题报告;每学期对教学质量状况进行总结。
2.开学初、期中和期末三次教学检查的信息:学院根据各系所填写的相关表格进行统计分析,以总结通报或教学主任会通报的形式进行反馈。
3.干部听查课采集信息:干部听课采集的信息应和督导组的评价、学生的评价一起,及时向教师个人反馈。
4.学生信息员收集到的信息:以座谈会或个别交流的形式反馈。
5.实习、毕业生信息:以调查表统计分析报告或会议通报的形式反馈。
6.其他有关教学质量的信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反馈对象与范围。
五、根据教学信息对教学工作的调控
学院、系所对反馈的信息进行分析对比,对于合理可行的信息,要据此对教学工作进行调控。涉及到人才培养模式的,由学院对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总体方案进行调整修订,各系所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订;涉及具体教学环节的,由系所提出整改意见并实施;涉及教师教学工作的,由教师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进行改革或改进。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是提高教学质量的质量工程,对实现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创新型合格人才至关重要。各系所和专业要高度重视这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本规范提出的各项工作。
本办法由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能发(2017)26号: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规范.docx